11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今日发布关于调整优先股(宁行优01)股息率的公告。公告显示,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代码“140001”)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自缴费截止日(2015 年 11 月 16 日)起每五年为一个计息周期,每个计息周期内票面股息率相同。“宁行优 01”的第二个计息周期至 2025 年11 月 16 日满五年,现调整确定“宁行优 01”的第三个计息周期的票面股息率。
“宁行优 01”的第三个计息周期的票面股息率确定方式为根据基准利率调整日的基准利率加首次定价时所确定的固定溢价得出。其中,当期基准利率为本次基准利率调整日即 2025 年 11 月16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当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承继其职责的相关单位)编制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五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即 1.59%,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固定溢价在发行时已确定为 1.66%,确定后不再调整。
据此,自 2025 年 11 月 17 日(因 2025 年 11 月 16 日为法定休息日,故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起,“宁行优 01”第三个计息周期的基准利率为 1.59%,固定溢价为 1.66%,票面股息率为 3.25%,股息每会计年度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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