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5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施行,为市场竞争划下更为清晰的法治边界。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是明确禁止平台强制商家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这意味着曾风靡一时的“1元奶茶”“14.5元包邮2万毫安充电宝”等极端低价促销行为,将被正式纳入法律监管范畴。
历经三次修改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重要修订方向之一便是针对数字经济时代市场竞争的新特点作出及时回应。过去几年,外卖平台掀起的价格大战导致“1元奶茶”甚至“0元购”等现象屡见不鲜,正是这种商业症候的典型表现。
价格竞争本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机制,但一旦演变为无序竞争,就会对行业发展、产品创新和质量安全造成全方位的负面影响,最终损害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比如外卖大战中,大量商家被迫卷入低价竞争,陷入“赔本赚吆喝”的困境,便是明证。而那些远低于成本价的产品,更可能因质量隐患而危及公共安全。在此背景下,以法律手段遏制内卷式无序竞争,已是势在必行。
近年来,从中央文件到部委政策,遏制内卷式竞争的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如近期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再次重申“严守价格竞争底线”。此次反不正当竞争法新增针对内卷式竞争的专门条款,标志着反对内卷式竞争正式纳入法治轨道。这给千行百业的市场主体都传递出清晰的信号。
更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内卷式竞争的规制,是系统性的,其所约束的对象不仅是市场经营者,也包括政府部门。其中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以法治方式明确了政府部门在产业政策制定、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反内卷”责任,为引导市场规范竞争,确立更健康的源头导向。
同时,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明确,大型企业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强迫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拖欠账款。这一条款直击当前市场竞争中的痛点,对于培育大中小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生态,以提升市场活力,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价值。
总体而言,本次修订囊括了平台经济、产业政策、中小企业发展等多维度的公平竞争问题,展现了立法对现实问题的敏锐回应能力。其所追求的,正是要打破内卷式竞争的困境,构建一个更公平、开放、可持续的市场竞争环境,转向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实现从“存量博弈”到“增量创造”的转变。
以法治利器遏制内卷式竞争,不是限制竞争,而是规范竞争,让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都不必再陷入“比谁更能熬”的恶性循环,有更多动力将精力、资源投向创造真实价值。这不仅关乎市场公平竞争,更直接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产业升级和社会创新活力的提升,意义可谓重大而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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